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教学评优的通知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26-08-03

一、评选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新时代教育家精神,营造尊师重教、崇尚师德的良好育人氛围,结合医院教学工作实际,在第4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2025-2026年度在医院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


二、评选表彰范围

(一)先进教学集体

1.优秀教学科室:2025-2026学年度内承担教学任务的临床、医技科室。

2.继续医学教育先进集体:2025年度科室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且2025年申报至少一项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  

(二)先进教学个人

1.优秀教育管理者:2025-2026学年度内担任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且实际承担教研室或科室教学管理职责的人员。

2.优秀教师:医院在职在岗,且2025-2026学年度内从事实习生带教、研究生指导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进修生指导培养等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

3.优秀教学秘书:2025-2026学年度内担任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教学秘书,且从事该岗位满1年及以上;所在科室近1学年内未发生教学差错、教学事故。


三、评选项目及细则

(一)优秀教学科室

1.评选基本条件:

本评选综合年度内各科室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临床带教、师资建设、继续医学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即相关奖项荣誉等方面依据评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候选科室。具体规则如下:

(1)各参评科室需健全教学管理体系,常态化推进科室教学规范化建设。结合科室专业特点及全院教学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教学部各项工作通知、制度及工作要求,主动协调、积极解决科室教学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科室教学工作、院级联合培养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2)教学检查成绩计算方式:按年度教学检查平均分×25%折算计入总分,未参与教学检查的科室此项计0分。

(3)参评科室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要求:①学年度内无教学事故(含重大教学投诉、带教违规等);②教学资料归档完整率达100%;③年度教学任务完成量不低于科室核定教学指标的90%。任一条件未达成者,将从候选名单中剔除,空缺名额按最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名额分配

教研室分配名额(人)
内科学教研室1
外科学教研室1
护理学教研室1
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急诊科学教研室、神经内科学教研室、耳鼻咽喉头颈科教研室、麻醉学教研室、眼科学教研室、中医学教研室、康复医学教研室、口腔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医学影像学教研室、临床病理学教研室、药学教研室、医学检验学教研室1
共计4

3.申报材料

附件1.优秀教学科室推荐表 .doc(需科室负责人签字)

附件2.优秀教学科室评分表.xlsx


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师资资格证书、师资培养计划、继教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明、论文收录证明、论文原文等相关材料等)。


(二)继续医学教育先进科室

1.评选基本条件:

本评选以2025年度各科室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为依据,实行量化计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候选科室。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科室在评选年度内以医院名义每申办1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20分,申办1个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10分。本项分值可累计叠加,不设上限。

(2)科室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率达到100%的,计5分;未达100%的,不计分。

(3)按科室评选年度学分达标率分段计分,标准如下:达标率=100%,计5分;99%≤达标率<100%,计4分;98%≤达标率<99%,计3分;97%≤达标率<98%,计2分;95%≤达标率<97%,计1分。

2.评选数量:共计5个。

本项目评选事宜由教学部依据年度综合工作情况统一评定

 

(三)优秀教育管理者

1.评选基本条件:

(1)统筹做好教研室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教研室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总结,规范管理教学档案(如课程大纲、教案、考核资料);牵头开展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团队教学能力。

(2)积极配合教学部工作:及时传达教学部通知要求,协调解决科室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教研室教学工作有序推进;近1学年内教研室未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2.名额分配

教研室分配名额(人)
内科学教研室

1

外科学教研室1
护理学教研室1
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急诊科学教研室、神经内科学教研室、耳鼻咽喉头颈科教研室、麻醉学教研室、眼科学教研室1
医学影像学教研室、临床病理学教研室、药学教研室、医学检验学教研室、中医学教研室、康复医学教研室、口腔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1
共计5

3.申报材料

附件3.优秀教育管理者推荐表.doc   (需科室负责人签字)

附件4.优秀教育管理者评分表.xlsx

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研室年度计划与总结、师资培训记录、教学问题协调处理记录、本人教学课时证明或指导教师获奖证明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优秀教师

1.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高尚的医德医风及团结合作精神,能够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教学理念先进,内容安排合理;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3)能够严格按照医院要求开展教学和考核工作,认真制定科室带教计划,并严格规范地进行各类学员的考核。

(4)未发生医疗和教学事故及事实认定的学员投诉事件。

2.名额分配

教研室分配名额(人)
内科学教研室2
外科学教研室2
护理学教研室3
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急诊科学教研室、神经内科学教研室、耳鼻咽喉头颈科教研室、麻醉学教研室、眼科学教研室2
中医学教研室、康复医学教研室、口腔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医学影像学教研室、临床病理学教研室、药学教研室、医学检验学教研室1
总计10

3.申报材料

附件5.优秀教师推荐表.doc   (需科室负责人签字)

附件6.优秀教师评分表.xlsx

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员评价表、带教计划、考核记录、教学成果证明(如教学竞赛获奖)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优秀教学秘书

1.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在教学管理服务岗位上恪尽职守:高效完成教学计划传达、学员信息统计、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教学活动协调(如安排听课、组织考核)等工作;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具备较强协作精神与服务意识,教学任务完成质量高、效率高,未出现工作延误或失误的情况。

2.名额分配

教研室分配名额(人)
内科学教研室1
外科学教研室1
护理学教研室2
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急诊科学教研室、神经内科学教研室、耳鼻咽喉头颈科教研室、麻醉学教研室、眼科学教研室1
中医学教研室、康复医学教研室、口腔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医学影像学教研室、临床病理学教研室、药学教研室、医学检验学教研室1
总计6

3.申报材料

附件7.优秀教学秘书推荐表.doc   (需科室负责人签字)

附件8.优秀教学秘书评分表.xlsx

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资料归档清单、教学活动协调记录、科室无教学事故证明、教师/学员满意度评价表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参评限制统一规定

单人限获一项个人荣誉:本年度所有教学类个人奖项(优秀教育管理者、优秀教师、优秀教学秘书)实行一人一奖原则,同一人员仅可申报、获评其中 1 个奖项,不得同时申报多项、重复获奖。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分3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申报阶段

先进教学集体采取科室自愿申报方式,符合评选条件的科室向所在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教研室初筛同意后,按对应评选项目要求准备推荐表及支撑材料(材料需签字),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教学部。

先进教学个人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方式,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向所在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教研室初筛同意后,按对应评选项目要求准备推荐表及支撑材料(材料需签字),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教学部。

(二)教学部审核与公示

教学部负责对候选科室的排名数据进行复核,对先进教学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核查个人奖项的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和科研诚信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确定评优初选结果,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三)医院审定及表彰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报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对获选的相关科室及人员进行公开表彰,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需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把控思想政治关,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核心标准,以师德表现、育人实绩、工作贡献为主要衡量依据,精心组织甄选,确保推荐对象真实优秀、具有代表性。

2.严肃评选纪律。严禁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纳入个人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3.按期上报推荐材料。

4.所有推荐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漏项、涂改,需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支撑材料需清晰分类、装订成册,封面注明“XX项目-XXX(姓名)-支撑材料”,并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若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同时全院通报批评。

各申报科室、个人需在2026年8月15日17:00前将材料提交至教学部,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材料:2025-2026学年评优.rar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部:0771-5722255

教学部      

2026年8月3日